小蕓在公司做了三年秘書了,她的敬業精神有口皆碑。但是,她最近很煩,因為她新換了上司,這個上司是負責研發的公司副總經理。讓小蕓心煩的不是這位上司不茍言笑,難以侍候,而是這位新上司特別喜歡加班,即使沒有應酬,他晚上七點半之前也不會離開辦公室。
小蕓的家離公司比較遠。每天下班回家,她需要倒兩次公交車和一次地鐵,在路上至少得花兩個小時;每周要上一次夜校,另外還要與男朋友約會。開始一個月小蕓還能堅持在上司離開辦公室之后自己才下班,但慢慢地就感到堅持不下去了。
作為職業秘書,小蕓一開始嚴格要求自己,三年來都是在上司下班后自己才下班。經過一個多月的觀察之后,她發現新上司喜歡加班也不是每天有什么重要的事,有一次她發現上司在網上打游戲。于是,她希望上司能了解自己不能每天加班的苦衷,但她不知道怎么開這個口。
直接告訴上司,說自己家離公司很遠,不能每天都加班到七點半之后才下班?自己比上司提前走人,這有違她的職業道德,她不能這么做。即使她這么說了,上司也不一定會同意她提前下班,那今后兩人更難相處。要么“提醒”上司,讓他沒事就早點下班?這更不行,這種“提醒”是變相的指責,更有違秘書的道德準則。
怎么辦?思來想去,小蕓最后決定辭職,另找了一份工作,盡管她舍不得這份輕車熟路的工作和辦公室里的同事們。在小蕓辦完所有離職手續最后與上司告別時,上司問她為什么干得好好的要辭職,是不是他這個上司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這時,小蕓才把自己心里的苦水全吐了出來。
聽小蕓吐完苦水后,上司告訴小蕓自己之所以每天要拖到七點半之后才離開辦公室,是因為在回家的路上有個地方在修立交橋,每天上下班時都堵車,他是怕堵車,所以才等到車流高峰過后才開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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