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激勵不可采用運動方式
許多人喜歡用運動的方式來激勵。形成一陣風,吹過就算了。一番熱鬧光景,轉瞬成空。不論什么禮貌運動、清潔運動、以及作家運動、意見建議運動、品質改善運動,都是形式。而形式化的東西,對中國人來說,最沒有效用。
中國人注重實質,惟有在平常狀態中去激勵,使大家養成習慣,才能蔚為風氣,而保持下去。凡是運動,多半有人倡導。此人密切注意,大家不得不熱烈響應;此人注意力轉移,運動就將停息。運動不可能持久,屢試不爽。
二、激勵不可任意樹立先例
激勵固然不可墨守成規,卻應該權宜應變,以求制宜。然而,激勵最怕任意樹立先例,所謂善門難開,恐怕以后大家跟進,招致無以為繼,那就悔不當初了。
主管為了表示自己有魄力,未經深思熟慮,就慨然應允。話說出口,又礙于情面,認為不便失信于人,因此明知有些不對,也會將錯就錯,因而鑄成更大的錯誤。
有魄力并非信口胡說,有魄力是指既然決定,就要堅持到底。所以決定之前,必須慎思明辨,才不會弄得自己下不了臺。主管喜歡任意開例,部屬就會制造一些情況,讓主管不知不覺中落入圈套。興奮中滿口答應,事后悔恨不已。
任何人都不可以任意樹立先例,這是培養制度化觀念,確立守法精神的第一步。求新求變,應該遵守合法程序。
三、激勵不可趁機大張旗鼓
好不容易拿一些錢出來激勵,就要弄得熱熱鬧鬧,讓大家全知道,花錢才有代價,這種大張旗鼓的心理,常常造成激勵的反效果。
被當作大張旗鼓的對象,固然有扮演猴子讓人耍的感覺。看耍猴子的觀眾,有商興湊熱鬧的,就有不高興如此造作的。一部分人被激勵了,另一部分人則適得其反。對整個組織而言,得失參半,如圖4-5-8所示。
四、激勵不可偏離團體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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