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鄧笛 編譯
我的經歷讓我對現在擁有的一切都懷有感激之情。
我第一次幸運脫險是在1929年6月3日,地點在南亞得里亞海的杜布羅夫尼克小鎮。我的父親和我懷孕7個月的母親在靠近一個島嶼的海域捕魚。父親正在收網時,母親突然生產了。我能活下來,真是一個奇跡,因為在驚慌失措中,父親竟然用冰冷的海水給我這樣一個剛出生的嬰兒洗澡,用魚線勒斷臍帶,數小時之后才把我送進杜布羅夫尼克的醫院。到醫院時,我的身體已經僵硬了,但是醫生還是挽救了我的生命。
沒有想到,從此之后,這種“幸運之傘”總是在我遇到危難時及時打開。
20世紀60年代,我們的國家和平安寧,然而我卻不斷遭遇驚險。1962年1月,我乘坐的火車忽然“飛”進了流經波斯尼亞和黑塞哥維那的內雷特瓦河。在水下,我拼命砸開了厚實的火車窗玻璃。河水冰冷刺骨,那種冷的感覺無法用語言描述。然而,不知怎么回事,我還有余力去拉住一位老婦人與我一起逃生。當我快游到岸邊時,我失去了知覺。這時,我的“幸運之傘”打開了,附近的村民發現了我和老婦人,將我們救上了岸。那次火車脫軌事件中,有17人沒有我幸運,他們喪失了生命。
1963年,我擁有了我的第3次生命。這是我生命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乘坐飛機。飛機從薩格勒布飛往亞得里亞海的港口城市里耶卡。飛機撞到了克羅地亞西部一座山的山頂。我記得,當時—琶機的后門被撞開了,我從那里掉了下去!后來報紙報道說,我從高空掉下來,落在一大堆干草上。我醒來時,已經在醫院里昏迷了三天三夜。醫生說,我能活下來是一個奇跡。www.lizhidaren.com
1968年,我經歷了兩次重大車禍,都大難不死,因而我一年中有了兩次生命。其中一次最為驚險,我在乘校車下班時,汽車從4米高的橋上栽了下來,車上的人除了我和司機其余全死了。萬幸的是,幾分鐘前25個學生剛剛下了車。
20世紀70年代,我有了第6次和第7次生命。我歡歡喜喜買了一輛小汽車,但是幾年中卻發生過兩次自燃事件。第2次,車徹底燒毀,但在大火吞沒我之前,我及時跳了出來。
1994年,我在戰亂中經歷了第8次大災難。我駕駛的斯柯達與聯合國維和部隊軍人駕駛的一輛裝甲車撞在了一起。幸運的是,在我的車子掉進一個150米深的山溝前,我從車子里“飛”了出來。那一次,我斷了三根肋骨,髖骨也嚴重受傷,但是我活了下來。
我經歷了8次大災難,又8次得以僥幸生還,我也說不清自己是幸運還是倒霉。但是,2002年,我碰到了一件真正幸運的事情。我買的克羅地亞國家彩票中獎了,獲得了100萬美元,不過,現在這100萬已經一分不剩了,我用這些錢改善了我的生活,給家人和親友買了禮物,讓他們分享我的幸運。因為有了8次死里逃生的經歷,我深刻感受到,金錢生不帶來、死不帶去,夠用足矣。而生命中充滿了變化與未知的因素,我們應該常懷感恩之心,珍惜與自己相逢、相識、相處、相知、相伴的每一個人和每一份情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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