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若無其事的方式提醒別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提醒他忘記了的。
英國十九世紀政治家查士德斐爾爵士曾對他的兒子作過這樣的教導(dǎo):“要比別人聰明,但不要告訴人家你比他更聰明。”蘇格拉底也在雅典一再地告誡他的門徒:“你只知道一件事,就是你一無所知。”
無論你采取什么方式指出別人的錯誤:一個蔑視的眼神,一種不滿的腔調(diào),一個不耐煩的手勢,都有可能帶來難堪的后果。你以為他會同意你所指出的嗎?絕對不會?因為你否定了他的智慧和判斷力,打擊了他的榮耀和自尊心,同時還傷害了他的感情。他非但不會改變自己的看法,還要進行反擊,這時,你即使搬出所有柏拉圖或康德的邏輯也無濟于事。
永遠不要說這樣的話。“看著吧!你會知道誰是誰非的。”這等于說:“我會使你改變看法,我比你更聰明。”——這實際上是一種挑戰(zhàn),在你還沒有開始證明對方的錯誤之前,他已經(jīng)準(zhǔn)備迎戰(zhàn)了。為什么要給自己增加困難呢?
我認識一位年輕的紐約律師。他最近參加一個重要案子的辯論;這個案子牽涉到一大筆錢和一項重要的法律問題。在辯論中,一位最高法院的法官對年輕的律師說:“海事法追訴期限是6年,對嗎?”律師楞了一下,看看法官,然后率直地說:“不。庭長,海事法沒有追訴期限。”
這位律師后來對我說:“當(dāng)時,法庭內(nèi)立刻靜默下來。似乎連氣溫也降到了冰點。雖然我是對的,他錯了;我也如實地指了出來。但他卻沒有因此而高興,反而臉色鐵青,令人望而生畏。盡管法律站在我這邊,但我卻鑄成了一個大錯,居然當(dāng)眾指出一位聲望卓著、學(xué)識豐富的人的錯誤。”
這位律師確實犯了一個“比別人正確的錯誤”。在指出別人錯了的時候,為什么不能做得更高明一些呢?
用若無其事的方式提醒別人。提醒他不知道的好像是提醒他忘記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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