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周末與朋友逛街,無意中逛到一家服裝店,發現竟是高中同學開的。
多年未見,乍然相逢,只覺得十分親切。
臨走時同學熱情相邀有空來玩,我亦滿口答應,說好改天再來,回家將此事說給母親聽,母親當即說道:“那你有空就去找她啊。”
我想也不想便開口反駁:“那可算了吧,我跟她以前也沒有多熟啊。人家就是這么隨口一說,我也就這么隨口一應,誰還當真啊。”
你怎么知道別人就是隨便說的,要是人家是真心實意邀請你的呢,你卻拿話敷衍,你虧不虧心?
聽完母親的話,我一時語塞,由于高中時期我和這位同學并未深交,所以我先入為主地認定了她邀我去玩只是臨別客套,于是我也跟著客套了一句。
所以當我嘴上說著“改天再來”的時候,其實我心里想的卻是“不會再來了”。
這個認知結果讓我有點心驚,什么時候開始,我變得這么心口不一了?什么時候開始,我將委婉拒絕操縱得如此游刃有余了?
什么時候開始,“改天”“下次”“過兩天”這些表示約定的詞語已然變成了推脫敷衍的代名詞了?
02
只有我一個人這樣嗎?還是大家都這樣?當我們在說“改天”、“下次”的時候,我們其實是在想什么?
為了弄清楚以上幾個問題,我開始細致觀察起身邊的人來。
第一個觀察對象很快鎖定為母親。晚上吃飯時母親接了一個電話,通話末尾我如愿聽到了自己想聽的內容:“今天我就不去了,改天吧,改天再跟你們一起去玩。”
那么,這里的“改天”是在表達什么?
追問母親后,我得知電話那端原來只是一個母親朋友的朋友,唯一的交情是曾經一起吃過一頓飯。
這樣的關系,用母親的話說,“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怎么可能一起出去玩。”
所以母親的意思很明顯了,“改天”在這里表示拒絕,委婉的拒絕。
第二個觀察對象是下班后一起回家的同事,同事在地鐵站碰到了久未見面的熟人,兩人俱都十分欣喜。
對方邀請同事周末一起吃飯,不巧同事這周要加班,無奈之下只能商定下次再約。
對方走后我問同事:“你說下次不會是在敷衍吧?”
同事一挑眉:“怎么可能,她是我十分敬佩的一位學姐,只是畢業后聯系就斷了。今天好不容易遇上她,我肯定是要去和她見面的。”
看到同事臉上掩都掩不住的喜悅之色,我明了同事口中的“下次”就真的是下次的意思。
在這里,“下次”回歸到本源所具有的約定屬性,意味著說者對聽者的承諾。
回家途中看到路邊的碳烤生蠔小攤,我腦中靈光一閃浮現出第三個觀察對象:辦公室的另一位同事周姐。
周姐曾在幾天前的午餐時提及家中的養殖場,大談自家養的生蠔是多么碩大肥美,并十分豪爽地表示過兩天做好了帶過來給我們吃。這眼看著明天就周五了,不知道是否有得吃?
第二天懷著期盼的心情上了班,望眼欲穿盼到午餐時間——別說生蠔了,周姐碗里連點肉末都看不見。
第三天,莫不是周姐不小心忘記了?
我決定再等一個星期看看,一個星期眨眼就過去了,依舊沒有看到半點生蠔的影子。但周姐照常和我們說話談笑,面上并無半點“說話不算話”的尷尬之色。
到此時我已經可以完全確定,周姐口中的“過兩天”真的只是隨便說說。
我們以為她做了個承諾,并為此熱切期待,沒想到承諾的人轉頭就將之忘得一干二凈了。
03
通過以上幾個事例,再歸納一下生活中的其他狀況,大致可以發現,同樣是在說“改天、下次”,但至少有以下三種不同的涵義:一是拒絕或敷衍,二是真實承諾,三是空頭支票。
第一種涵義取決于我國的傳統文化,它要求我們說話行事注意含蓄委婉,不傷情面
所以當我們處在一個不得不拒絕對方的場合時,習慣讓我們很難直接說“不”,而是選擇說出“改天”這種看似答應實則拒絕的詞匯。
這種說法的好處顯而易見,深諳規則的成年人在頃刻間就能達成一種心照不宣的默契,談話圓滿結束的同時聽說雙方的意愿也都得到了滿足。
而壞處同樣也很明顯,就像在我的事例里面,當你不能判斷對方是真心還是假意時,你的敷衍很有可能讓你失去一個真摯的談話對象。
第二種涵義是“改天”等詞原本就具有的意義,但隨著語義的擴充,真正用它來表達“承諾”的人反而減少了
在這種語境里面,我相信你說出“改天”一詞時確實是因為當下的不空閑而作出的改期約定。
但注意,你必須在你空閑時,盡快和對方落實你們本次約會的時間和地點,直到你們的約會順利完成。
否則的話,在對方等待的這段時期,難免會對你和你的承諾產生懷疑感。
更嚴重的是,當你因為種種原因遲遲無法履行約定甚至一不小心忘了約定時,那么此時你已經陷入了“改天”的第三種語義中。
周姐的事例就是典型的第三種涵義,“過兩天”在她口中完全就是一張空頭支票
或許是在當時同事們贊嘆和羨慕語氣的推動下,周姐脫口而出許下了承諾。
但她從始至終都并未將承諾放在心上,也并未覺得沒有履行承諾是件什么大不了的事。所以她能做到神色如常,毫不在意。
但在我們這些接受承諾的人看來,卻會對周姐的人品產生懷疑。
對你來說不費吹灰之力的一件小事你都沒能做到,那么以后你承諾的那些更大的事情,我們自然更會持質疑態度。
更有甚者,我們還會懷疑,周姐是不是在故作大方?是不是在承諾出口之后立馬就后悔了?所以表面看似忘記實則卻是根本不想兌現承諾?
懷疑的種子一旦被種下,只要類似的事情再發生幾次,那么種子很快就會生根發芽長成參天大樹。
而一旦我們的猜測被證實,我們絕對會對周姐這樣的人敬而遠之。
所謂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就是如此。不管平時營造的形象是多么正面積極,只要在一些小事上漏了行跡,遲早會被人發現真相進而疏遠。
04
或許有人覺得我在危言聳聽,不過就是一件小事沒做到而已嘛,至于產生這么嚴重的后果嗎?
也有人覺得委屈,我做出承諾的時候確實是真心的,但有時真的是因為事多才不得不一拖再拖。
還有的時候也的確是不小心忘記了,等想起來的時候發現早就過了承諾之期了,這個時候也不好意思再約了。
更還有人覺得習以為常,“改天”、“下次”這些詞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頻率很高。
作為個人來說,一方面在別人說出這些詞時基本不會放在心上,所以不會有什么失望之感;
另一方面自己偶爾也會忍不住隨口說出這些詞匯,但其實壓根也沒準備履行這些承諾的。所以相互理解理解萬歲啦。
對于上述的觀點,我表示完全可以理解。因為其中的一些觀點也曾是我自己的親身體會。
但以我的經驗來看,千萬不要小看失約對一個人的影響。親朋好友之間相處或許會多幾分寬容,但如果是在工作、職場上,失約卻會成為一個人的致命缺陷。
試想你在工作中遇到這樣一個人,總是給你許下空頭支票,工作卻是百般推遲甚至根本不做,你也忍不住會對他產生惡感吧。而如果你正好就是這個人,別人對你的評價也就可想而知了。
或許短期之內看不出什么后果,但從長遠來看,時間會扼殺一切失約之人。
至于我們自己無意中的失約行為,也不是沒有人苛責就能夠當沒發生的,及時補救加誠懇道歉才是王道。道歉是為了取得諒解,補救則能夠修固關系。
永遠不要選擇什么都不做。回想那些已經遠離了我們生命的人,有多少是因為誰都不愿多走一步才漸行漸遠的?
而那些對此習以為常的人,其實我也有同樣的感覺。當你從別人那里感受到失望,別人也同樣從你這里感受到失望時,大家漸漸都會對“改天”等詞所具有的承諾之意不再相信了。
我本以為這是成人世界的規則之一,但當我發現我為此在職場受挫,被朋友疏遠時,我發現這個結果是我所遠遠不能承受得起的。
我開始鄭重審視“改天”、“下次”這些詞語,當我弄清楚我說它們的時候我在想什么之時,我發現我能用它做的,唯有兩條:一是真摯的承諾,二是不得已的婉拒。
現在想想你曾用“改天”表達過什么涵義?是否因此造成過不好的后果?
如果你想有所改變,那么你只能選擇以上兩條語義,就算做不到一諾千金,我們也絕不能做失信背約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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