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過分崇拜別人,把精力、時間、目光放到別人身上,其實是一種精力上的消耗。
細分析一下,這有什么所得?有什么收獲?別人的是別人的,自己的才重要。為自己的事業去奔波、追求,值。去日日夜夜思想別人、崇拜別人、模仿別人,會留下什么?東施效顰便是一例。
金無足赤,人無完人。更何況有些人并不注重完善自己,原本身上只有一點特長,其它的一切包括人格都有待于提高。這樣一旦走近更令人失望,結果兩敗俱傷。
我曾經也有過那種心理,不過在很短暫的時間里就被擊退了。而且我相信,它永不會再來。
那個印象是深刻的。
舊居的隔壁有一位姑娘,長得十分漂亮。每當她從我家門前走過的時候,我都要睜大眼睛,全部目光放在她身上。我覺得她走路的姿勢像仙女那么優美,步子不急不緩,掌握得那么得體。鄰居一位大嫂告訴我,她是個京劇演員,扮演《紅燈記》中的李鐵梅。
聽了以后我非常崇拜她,每天早晨她8點左右從我家門前走過,我總是在7點30分左右就站在門口等候,只要能看到她,我一天的情緒都非常高漲。真奇怪,那時我把看她當成了生活中的一個內容。
有一天我向別人要到一張《紅燈記》的劇票,簡直被她美妙的表演驚呆了。散場后我又跑到后臺去看她。
看到的情景是這樣的:她正在把一套套演出服摔到墻角的一個木箱子上,然后光著腳坐在一張椅子上,兩只腳丫子搭在鋼琴的琴鍵上,大拇指還在勾動。
忽然間我站起就往外走。從那以后再不想去看她了。
細想想,并不是人家的不是。她又不是太陽,我也不是向日葵,何必圍著人家轉呢?這是自己內心的空虛。
走進別人的外貌形象很容易,走進別人的內心世界不容易。一個人走進另一個人需要負責任,只是聽了某某一支歌曲,看了一段舞蹈就去崇拜,實在是對自己太輕佻,不會感動任何人。
說起來,崇拜算是什么?既不是信仰,又不是目標,是一片白茫茫的東西。那么有激情地崇拜別人,不如把激情移到自己身上,學些本事。崇拜別人,首先就是因為有自卑心理,沒有拿出自己的能耐,而只去仰視別人的能耐。
這使我聯想到劇場里的燈光,假如所有的燈一齊亮著的話,這樣誰也看不到誰。如哪幾盞沒有亮起來,其它的燈光會更加明亮。
相信自己,只有相信自己才是最輕快的事情。活得輕輕松松那才愉快。
崇拜別人帶給自己的只能是消極。追求的不是事業而是一個人,一個人身上的東西與大千世界怎么相比?!
崇拜與尊重又是兩回事情。周總理生前與逝后將永遠受到人們的尊重,這是因為他有偉大的人格、過人的智慧。他的一生在為中國人爭氣,他做了許許多多使國人揚眉吐氣的事情。這是他贏得的。
尊重別人,別人也會尊重你。禮貌上的互相往來,讓人感到每個人都有價值。大家均不自卑、不尊大,才能并肩同步。
有的人在這方面有特長,有的人在另一方面有特長,關鍵是要挖掘自己,把自己當作一片土地去開墾自己,相信必有收獲。
盲目地崇拜別人,是不是有一些媚態?你越崇拜,對于那些被崇拜者當中的個別人越得意。報上多次報道過某某明星出來演出的時候,臺下觀眾苦苦地等了兩個小時。兩小時以后她才來到劇場,并且沒有任何歉意。一個連自身都不會完善的人,為什么還要去崇拜她?過后得到的是什么?
這歲月實在精彩,每個人都應深信自己在人生的舞臺上就是一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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