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耐基認為,在與他人相處時,在與他人交換意見時,如果你是對的,就要試著溫和地、有技巧地讓對方同意你;而如果你錯了,就要迅速而熱誠地承認。這樣做,要比為自己爭辯有效和有趣得多。
卡耐基舉了自己經(jīng)歷的一件事為例加以說明。他住的地方,步行一分鐘,就可到達一片森林。他常常帶雷斯到公園散步,雷斯是他的小波士頓斗牛犬,它是一只友善而不傷人的小獵狗;因為在公園里很少碰到行人,他常常不替雷斯系狗鏈或戴口罩。
有一天,卡耐基和他的小狗在公園遇見一位騎馬的警察,他好像迫不急待地要表現(xiàn)他的權(quán)威。
“你為什么讓你的狗跑來跑去,不給它系上鏈子或戴上口罩?”他申斥卡耐基。
“難道你不曉得這是違法的嗎?”
“是的,我曉得,”卡耐基回答,“不過我認為它不會在這兒咬人。”
“你認為!法律是不管你怎么認為的。它可能在這里咬死松鼠,或咬傷小孩子。這次我不追究,但假如下回我再看到這只狗沒有系上鏈子或套上口罩在公園里,你就必須去跟法官解釋啦。”
卡耐基客客氣氣地答應遵辦。
可是雷斯不喜歡戴口罩,卡耐基也不喜歡它那樣,因此決定碰碰運氣。事情起初很順利,但接著卻碰了麻煩。一天下午,他們在一座小山坡上賽跑,突然又碰到了一位警察。
卡耐基決定不等警察開口就先發(fā)制人。他說:“警官先生,這下你當場逮到我了,我有罪。我沒有托辭,沒有藉口了。上星期有警察警告過我,若是再帶小狗出來而不替它戴口罩就要罰我。”
“好說,好說,”警察回答,“我曉得在沒有人的時候,誰都忍不住要帶這么一條小狗出來玩玩。”
熱門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