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跟室友聊初老的癥狀,沒聊出正經的,反倒是下了“大牌眼霜超級貴,現在就要開始攢錢”的結論。
不知什么時候起,我們再不敢說自己是一路小跑也不喘氣、笑起來像帶著一陣風的少女了。
像我室友,才二十一歲,眼角一根細紋都沒有,已經開始有模有樣地規定自己的作息時間,宣揚“十一點半以后才睡覺的是廢柴啦”。
以前她不是這樣的。以前她和我一樣,都是必須要熬夜,必須在深夜里捕獲多一點情緒的人。
現在我們按時吃,熱量值都要拎出來做加減,按時睡,手機鬧鐘響前五分鐘,就蓋好被子就位了。
你看,初老是個多讓人恐懼的詞,畢竟現在我們怕胖,怕老,什么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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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不一樣,經常熬夜。
我人生中第一次徹夜不眠是在17歲,和當時的男朋友分手過后,我很怪異地一滴淚沒落,盯天花板盯到眼睛泛起針扎一樣的酸。
大概因為那是段結局向來顯然的感情吧。
硬熬著要說最后一句“晚安”的是我,不敢過問他房間燈是不是亮著,草稿紙上蹭出來的是公式還是單詞,只知道先奉上毫無保留的真心,說“嗯你忙吧待會兒記得找我”。
他記不住要找我的。但我記得住,我在屏幕這邊,等待他下放遙遠的寡淡的關心,好藏進伴夢的枕頭,烘干淚眼。
離開被他說得極其干脆,就是不愛了啦,不拿“錯的時間遇到對的人”這種假惺惺的溫情敷門面。就是直接甩爛攤子,就這樣了吧,你還能怎么樣呢。
很多年后談起這段感情,我講年幼的自己傻,都是強調,我居然為這種人足足熬了半年的夜,只為了等晚安。
講真,人年輕時候是不知道身體有多重要的。
酒要喝滿杯滿盞的晶瑩,談戀愛要通宵達旦互訴衷腸,以為大量抽煙是憂愁有思想的佐證,熱愛甜膩的零食,或者辣得背上竄冷氣的小攤燒烤。
那時我們一定要活得滿滿當當,愛人一定要愛到窮途末路,不給雙方溫和退后的余地。
就知道捧出最猛烈的喜歡,在熙熙攘攘誰也不永遠屬于誰的情場,拿真心做武器,殺個片甲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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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過后最難熬的不是在學校難免會碰面的時間,是熬慣了夜,睡不著躺床上的大段空白。
往事像一條案板上的魚任我宰割,我怕血下不去刀,但還是被人抓著胳膊動起了手。
熬夜嘛,就是熬嘛。戀愛的時候拿安睡的機會交換他來你這里偶爾噓寒問暖的一句,失戀的時候用早睡的健康,對抵他在你這顆心上深深淺淺留下的痕跡。
以前我們歌頌自己奮不顧身的愛情,尤其歌頌頭破血流、雞飛狗跳的那一茬,以為非如此便不算年輕過。
挺好的,有過一段不顧吃相和顏面,只拿赤膽忠心出來做籌碼,以為“天真即正義”的日子。
但是我們發現,真心給得最干脆的一方,往往被毫不猶豫地放棄,反倒是些講迂回手段的,講經營的,作得了那個從不跌下馬背的常勝將軍。
我們就覺得不對了,年輕也不能無數次試錯啊,這樣看來,經營大概比莽撞好吧,理智大概比自我犧牲好吧?
如果我是個浪漫主義者,我大概會說不,不是的,你還是要毫無保留地付出,還是要奉獻到滿格——
但我不這么覺得。我覺得站在自我保護的角度來講,你還是做那個精致的利己主義者吧,你別去拿愛撒滿人間拯救別人,你先好好愛自己。
真的,先好好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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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太滿會怎么樣呢,多半都迎來破碎。
把七乘二十四的時間只掛靠在一個人身上,把全部心事只奉獻給他,不給自己,不給朋友、學業和家人,往往變得瑣碎、易怒、小肚雞腸,最后那人反而皺眉,哎你這個人真是歇斯底里。
你就不服氣,我他媽愛這么累,你還不知好歹。
但是姑娘,一切都何必呢。
就像你的身體是真的會初老,皮膚是真的會滋生皺紋一樣,你的真心給得再滿,也有偃旗息鼓的一天。
17歲可以為一句“分手”一晚上不閉眼睛,第二天照樣上課,但是年紀漸長了,我們會為自己不作保留的揮霍,付出越來越多的代價。
我們手上沒那么一大把,何時何地都輸得起的人生。
所以別熬夜啦,器官會提早衰竭,皮膚會日益變差。也別一高興一傷心就暴飲暴食,多關心自己的體型。
我倒寧愿你“怕”的事情越來越多,怕老怕丑怕出洋相,唯有這樣自制,才能真正成長為體面的、頂天立地的人。
而不是當初那個,為某個混蛋拋盔棄甲的傻瓜。自制才是成長要義,成熟的人會懂,舍得讓你熬夜的都是混蛋啊,他們不值得。真的,沒有人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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