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朋友M致電給我,聊起近期生活狀態,語氣滿是無奈與抱怨。
當初,我這朋友,年近三十,還未成婚。放在這里,也許不覺得晚。但在家鄉,這個年齡,著實不小。
去年9月,在親朋好友的殷切期盼下,經家人介紹,與一名見面不足十次的男子匆忙完婚。上月,已近預產期的朋友返回家鄉,于兩周前剖腹產下一女。母女平安,本是件喜事。可盼孫心切的婆婆,對此有了看法。因此,對朋友就有了怠慢之處。朋友不甘受屈,便向愛人求助。愛人像塊蹺蹺板,時高時低,致使朋友怨氣升級。
平心而論,朋友M為人還行,雖離溫柔賢淑有段距離,但也不屬專橫跋扈之人。只是,面對深受重男輕女思想荼毒的婆婆,有理走遍天下,這種想法,有弊無利。
其實,家不是一個“理”字就能說清道明的地方,內含更多感情因素。據理力爭,原本無錯。但有時,適當的退讓,更有利于彼此之間和睦相處。因此,只要不是事關原則問題,就沒必要太較真。寬容別人,其實就是放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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