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和死
每個人生下來都是偶然,死確是一件必然的事情。既然生是偶然的,那么我們何嘗不去珍惜這份幸運的偶然;既然死是必然的,我們完全可以看淡它,接受它,直到面對它,因為我們無法逃避它。
偶然的東西總是以其不可重復出現而顯得可貴,必然的東西往往因為其深喑于人們的內心而喪失神秘的價值。生是可貴的,死意味著幻滅。
生和死本沒有必然的關系,只是在存在的意義上成為一對冤家。人活著,必然會想到死,也必然會死。生在,死是可感的,甚至可怕的。死了,卻不知生為何物。由生可死,卻不可由死而生。
活著會死,所以還是好好活著;死了就不會再生了,所以讓我們對死保持足夠的敬畏。
二、苦和樂
在感官的意義上,苦和樂構成一對反義詞。痛苦時,我們會面目猙獰,內心煎熬。快樂時,我們面容舒展,內心輕松。
我們痛苦是因為我們遇到了使我們身體或心靈感到不舒服的事情。
身體上的不舒服往往是外在的、表面的痛苦,通過技術手段往往可以得到較好的消除。即使我們的身體遭遇了較大的災難,帶來慘不忍睹的后果,比如斷肢,比如失明,比如癱瘓如植物人。這些痛苦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可以減緩的,最好的辦法我想無非是心靈療法,使這些外表殘缺的生命獲得內心的寧靜和幸福。
心靈上的痛苦卻是極為復雜的一件事情,這樣的痛苦只有心靈療法而無其他了。
某種程度上,心靈的痛苦是身體痛苦的衍生物。斷肢了,失明了,可能就無法環游世界,遍覽美景,于是內心失落。身體的殘疾同時也可能遭到不知憐恤的人們的歧視和冷落,于是也帶來內心的自卑或自棄。我不知道植物人是否還有內心感覺,但愿他們沒有,可這樣又是何等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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