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個快遞小子,20歲出頭,其貌不揚,還戴著厚厚的眼鏡,一看就知道剛做這行,竟然穿了西裝打著領帶,皮鞋也擦得很亮。說話時,臉會微微地紅,有些羞澀,不像他的那些同行,穿著休閑裝平底鞋,方便樓上樓下地跑,而且個個能說會道……
幾乎每天都有一些快遞小子敲門,有些是接送快遞的物品,但大多是來送名片,宣傳業務。現在的快遞公司很多,也確實很方便,平常公事私事都離不開他們。所以他們送來的名片,我們都會留下,順手塞進抽屜里,用的時候隨便抽一張,不管張三李四,打個電話,很快就會過來一個穿著球鞋背著大包的男孩子……
那次他是第一次來,也是送名片。只說了幾句話,說自己是哪家公司的,然后認真地用雙手放下名片就走了。皮鞋踩在樓道的地板上發出清脆的響聲。有同事說,這個傻小子,穿皮鞋送快件,也不怕累。
幾天后又見到他。接了他名片的同事有信函要發,興許丁軍輝的名片在最上面,就給他打了電話。電話打過去,十幾分鐘的樣子,他便過來了。還是穿了皮鞋,說話還是有些緊張。
單子填完,他慎重地看了好幾遍才說了謝謝,收費找零,零錢,謹慎地用雙手遞過去,好像完成一個很莊重的交接儀式。
因為他的厚眼鏡他的西裝革履,他的沉默他的謹慎,就下意識地記住了他。隔了幾天給家人寄東西,就跟同事要了他的電話。
他很快過來,仔細地把東西收好,帶走。沒隔幾天,又送過幾次快件過來。
剛做不久的緣故,他確實要認真許多,要確認簽收人的身份,又等著接收后打開,看其中的物品是否有誤,然后才走。所以他接送一個快件,花的時間比其他人要多一些,由此推算,他賺的錢不會太多。覺得這個行業,真不是他這樣的笨小子能做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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