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8年,法國作家小仲馬的名劇《私生于》問世。劇中主角受盡了人們的白眼,全劇結尾時,私生子終于明白了叔叔原來是自己的生父。劇本最后的臺詞是:
父:當我倆單獨待在一起的時候,你一定允許我叫你“兒子”的。
子:是,叔叔!
兒子的回答冷峻、辛辣。短短的一個稱呼,蘊藏著多年累積的巨大的憤懣。原來小仲馬本人也是私生于,直到他7歲時,大仲馬才認他為兒子。這句臺詞顯然也寄寓著作家本人的人生感慨。
誰知在決定上演時,巴黎大劇院的老板蒙提格納提出了異議。他從生意人的角度,要求改動劇本的結尾。他提出的方案是:父子倆激動異常,熱烈擁抱,涕淚橫流……全劇在大團圓中結束。
小仲馬不想違背自己的創作良心,去迎合世俗的審美趣味。他給蒙提格納的答復是:“對不起,先生!我就是為了這兩句臺詞,才寫這個劇本的。”
(劉曉梅摘自《智慧》2007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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