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集團的名字叫“勤+緣”,因為我篤信勤奮加上機緣,就等于成功,這是一條萬試萬靈的方程式,其實也就是一條后天奮斗加上先天條件、主觀努力加上客觀因素就必有成的道理。
除了“勤+緣”方程式外,另一條成功原則可以是“做事+做人”等于必勝。
做事聰明干練,做人卻一塌糊涂,成功機會可以說幾乎等于零。有時候,做事做得稍差,但做人無微不至、惹人好感,一樣會風生水起。故此,識做事真不如識做人。
如何識做人,原則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重要的是積極地以己之所欲,施之于人。你想人人待你不薄,你先對人人厚愛。識做人的人一定先要心細,以能夠洞悉別人之所欲,也一定要宏量,以愿意成全別人之所望,最后才輪到一定要能干,以能達成別人之所冀。我認為后者最容易,世界上有能力、識做事的人真不少。該做什么事才能取悅對象目標?這就需要細心體察了。
大老板身邊的左右手,固然有本事。我可以斷言,他們的本事一定包括曉得“讀到”老板腦子里的問題與心上的期望。洞悉老板的心事永遠是決勝之道。
世界上最愚蠢的下屬,是我們廣東俗語所謂:“跟官做事都不知道官的姓。”那就是說,連老板最基本的需求也不知道,如何可以取悅老板?要建功立業,總要首先獲得老板給予表現才華的機會才成。
在我身邊干活的一些年輕同事,到今天都還沒有弄明白做人的重要性。只識做事,事倍功半,非常可惜。
今天就有個傻同事讓我訓斥一頓,因為囑咐他為我做的事,沒有在我想起該宗公事之前完成任務,要我提問:“按時完工沒有?”答案是:“沒有。”如果要我問起來,提供的答案是:“完成了。”也只不過是和我打個“平手”,何況沒有完成,給老板印象之差,可以是萬劫不復的。沒有一個老板會給下屬多過三次遲遲“不交卷”的機會。為什么這同事不曾完成任務呢?能力不足嗎?偷懶嗎?都不是。他全副精力時間去做非我囑咐他的公事,偏就把我說要做的放在次要或更次要的地位,這就是他不識做人,而非不識做事。
做下屬的應該訓練自己,能在老板未開口囑咐要做的事,已經洞察老板心意,趕緊完成,主動報告,這就是他不只識做事而且識做人。我肯定告訴你,先識做人,后識做事,會贏得一定漂亮極了。能抓到讓老板為自己表現的能力感動一次的機會,在職場上是一帆風順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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