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說酒,先說水。
水是生命之源。在人們的想象中,流經身體的水越多,對身體就越好;而大夫也常勸人多飲水。可是,在英國北威爾斯郡的蘭迪德諾市,有一個名叫戴維斯的32歲男子,卻因飲水過量,導致水中毒喪命。病理學家韋迪說,戴維斯入院時已陷入昏迷狀態,院方替他進行腦部掃描,發現他的腦組織腫脹,而血液化驗結果亦顯示血液被稀釋,斷定他是死于水中毒。
戴維斯并不是死于過量飲水的第一人。曾經有一名64歲的英國老婦,因狂飲了數十杯水,導致急性水中毒而死。醫生解剖時發現她有低鈉血癥,即,血中的鈉濃度明顯低于正常。
再說酒。
就在去年10月,肥城市有一農民展某,和父親、叔叔三人一起,送妹妹成婚。在婚宴上,他們從中午12點開喝,一直喝到下午6點。幫忙的司機因為還有別的事情,久等不耐,就按響喇叭催促他們。展某聽到了,大怒,借著酒勁罵了一通;其父也摔壞了杯盤等物,三人一起,對司機一頓拳打腳踢,還踹壞了另一輛車的油箱。
最終,展某等人因尋釁滋事,受到行政拘留處罰。本是親人的大喜之日,也被攪得一塌糊涂。
錯誤何在?不在水,不在酒,而在人。凡事皆有度,無度則可能害己害人。
宋代畫家米芾愛潔成癖,就算從別人手中接過一張名片,也要立馬反復洗手,后來終因把祭服上的藻焰紋圖洗得褪了色,而遭到貶謫。最不靠譜的,是米芾的潔癖,居然放在了對女婿的挑選上。當時,上門求婚的人當中,有一個南京人,名叫段拂,字去塵。米芾未見其人,先愛其名:既拂矣,又去塵,真吾婿也!竟然不管三七二十一,就馬上把女兒許配給了此人。
酒,不是不可喝,但貪杯就不可取,它不僅傷身,傷心,傷情,更可以鬧事,誤事,出事。比酒后傷人更可怕的事例,在我們四周屢見不鮮。蘇東坡有一首詩,專論酒色財氣四個字:飲酒不醉最為高,見色不迷是英豪。世財不義切莫取,和氣忍讓禍自消。說的,正是一個“度”字。
熱門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