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曾經傷害過你的人,并不是每個人都能做到,它需要太多的心里糾結和,在行為的行動和忍耐中,行為造就沖動的非理智的遺憾,反之,海闊天空。
紀伯倫曾說過:“忘記是自由的一種形式”,當看到這句話是時,我停頓了,深深揣摩著這句話內在的含義,是的,只有忘記一切悲歡,內心和大腦才能回到最初的寧靜和質樸,只有忘記了,才能會使自己欣然的面對周圍,笑看生活點滴。
在已走過的旅途中,細想那些傷害你的人,欺騙你的人,是否忘記而獲得快樂和自由,是否會因為當時的沖動而冥冥想起懊惱和沉重,如果你用行動的方式孤行,那么只能說你稚嫩,他也許不是好人,一些懲罰還輪不到我們,畢竟還有法律的武器或者人倫道德的譴責。
一些事情,有些時候也并非你想象那樣,外在的可以輕易看到,可以去決策,但看不透的世界,危機四伏,所以我們有時候還是需要悠著點,別讓他輕易穿了你。呵呵,說的有點跑題了,言歸正傳。其實,在傷害、欺騙、行為中,我們在此肯定會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害,更重要的是我們懂得了原諒、理解、看透,分析,這些領悟雖然看不見,但豐富了人的思想和心里感知,實用一生。
與一些不值當的人或者愚昧的人講理,那就是與魔鬼辯論是非。
忘記,是獲得自由的最好方式。
對傷害最好的報復手段,就是我們努力生活的更好,那么對有意傷害你的人,對他來說是痛苦的,如果是無意的傷害,你的成功和順利,也會使得他良知的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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