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輝把崛起的"中國富豪"們劃分為六大梯隊:
第一梯隊,產生于1978至1985年,多以城市個體戶、待業青年和農村專業戶等為主體。主要通過產品的"投機倒把",當"倒爺",在流通領域賺取貿易差價。這些人屬于城鄉邊緣人群,大都文化程度低,人文素質差,但敢想敢做,號稱"膽商"。這一梯隊的富豪大都不與權貴結合,他們獨闖天下。
第二梯隊,產生于1985年至80年代末。這些人利用價格雙軌制,通過價格差而暴富,稱之為"價商"。其成員開始由一般民眾向"下海"官員轉變,由低文化向高文化過渡,而且也開始由民間商人向官商發展。打上了官商勾結的烙印,開了權力與資本結合的惡例,既誘使資本賄賂權力,也刺激權力向資本滲透。
第三梯隊,產生于1987至1992年。他們主要是搞土地投機,為了賣而買,旨在賺取土地差價,起源于經濟開發區熱潮。土地由公到私的轉移不是通過公平、公開的招標,而是沒有規則的行政劃撥。這批"地商",權貴色彩更濃。
第四梯隊,是在90年代中后期出現的。他們借國有企業的私有化,化公為私。1998年后的"第二次改制"浪潮,把員工所持股份,全部收回,集中由經營者控制,資本與勞動截然分離。大批國有企業一次性拍賣,例如山東諸城,兩年間就把九成半的國有及集體企業賣掉。這些"產商"制造了贏家通吃、輸家皆失的零和局面。直接傷害了數以億計的職工,導致成千上萬國有企業倒閉,社會矛盾空前尖銳。不僅窮人更加仇恨富人,富人也日益感受到內心的恐懼和生命財產的威脅。
第五梯隊,從90年代開始的股市狂潮中,以"股份制改造"為名,瓜分國有資產。有些地方甚至在成立股份公司之時,就送給當地政府官員"權力股",從中得到政府的廉價土地和物資。許多"股商",一夜暴富后,又一夜破產。但他們大都利用銀行"借錢下蛋"。在房地產開發中,一旦銀行貸款到位,往往抽逃自有資金,銀行貸款就成為滾動開發的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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