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1年在首都機場的記者招待會上說:你們都說美國在臺灣有特殊利益需要保護,那我倒要問中國的利益需不需要保護呢?
2、2004年3月24日,在聯(lián)合國第60屆的人權會議上,當美國在大會上拋出反華提案時,沙大使回答得相當直接:“西方國家,絕不是保護人權國家的楷模,發(fā)展中國家,也絕不是侵犯人權的帶領者,人權會議,并沒有授權任何國家,或者國家集團,成為人權法官,而發(fā)展中國家,也不應該永遠是人權法庭的被告。中國有句古話,‘正人先正己’,我們希望個別國家,在批評和指責別人之前,先拿鏡子,好好照照自己。”
3、1996年在日內(nèi)瓦裁軍會議的原話:(中國政府)不首先使用核武器(的聲明),只對無核武國家和地區(qū)有效,臺灣作為中國領土,此問題純屬中國內(nèi)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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