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覺得我努力的意義是為了成為更好的人,做更多有意義的事。
我沒有那么偉大的抱負,改變世界,改變未來的大事留給別人做吧。
翻手為云覆手為雨的能耐距離我太遙遠。
現在覺得我努力的意義就是過自由的生活,買我想要的東西,喜歡的東西,去我想去的地方看風景,不給大人們說教我的機會。
我想結婚就結婚,想離婚就離婚,想和誰好就和誰好,我想生孩子就生孩子。
讓我的寶寶一生都順利,沒有壓力。
能夠在直男直女面前豎起中指罵句:你算老幾?
也想在心情不好的時候,買張機票就跑到日本看櫻花,去法國喂鴿子。
沒錯我不想做更好的人了,因為我發現更好的人這四個字根本就沒有正確的定義。
我也不再用自己的價值觀去衡量別人的幸福感了。
我就要賺好多好多的錢,滿足自己和我媽媽,以及我愛的人的一切物質欲。
面對傻逼的時候我也可以不克制想揮拳頭就揮拳頭。
這就是我努力的意義!
我現在已經做到滿足自己的物質欲了,
我還要更努力,想買個大房子把爹媽接進去,想買個大房子,和好友住進去。
為了實現這兩個我會更加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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